(九)反映中国近代(1840-1949)历史上的重大事件、重要人物、著名烈士、著名英雄模范的具有重要价值的文物;
(十) 反映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的重大历史事件、重大建设成就、重要领袖人物、著名烈士、著名英雄模范的具有重要价值的文物;
(十一)反映中国共产党和近代其他各党派、团体的重大事件,重要人物、爱国侨胞及其他社会知名人士的具有重要价值的文物;
(十二) 其他具有重要历史、艺术、科学价值的文物。
三、 三级文物定级标准
(一) 反映中国各个历史时期的生产力和生产关系及其经济制度、政治制度,以及有关社会历史发展的比较重要的文物;
(二) 反映一个地区、一个民族或某一时代的具有比较重要价值的文物;
(三) 反映某一历史事件或人物,对研究某一历史问题有比较重要价值的文物;
(四) 反映某种考古学文化类型和文化特征的具有比较重要价值的文物;
(五) 具有比较重要价值的民族、民俗文物;
(六) 某一历史时期艺术水平和工艺水平较高,但有损伤的作品;
(七) 古旧图书中具有比较重要价值的善本;
(八) 反映中国近代(1840-1949)历史上的重大事件、重要人物、著名烈士、著名英雄模范的具有比较重要价值的文物;
(九) 反映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的重大历史事件、重大建设成就、重要领袖人物、著名烈士、著名英雄模范的具有比较重要价值的文物;
(十) 反映中国共产党和近代其他各党派、团体的重大事件、重要人物、爱国侨胞及其他社会知名人士的具有比较重要价值的文物;
(十一)其他具有比较重要的历史、艺术、科学价值的文物。
四、 一般文物定级标准
(一) 反映中国各个历史时期的生产力和生产关系及其经济制度、政治制度,以及有关社会历史发展的具有一定价值的文物;
(二) 具有一定价值的民族、民俗文物;
(三) 反映某一历史事件、历史人物,具有一定价值的文物;
(四) 具有一定价值的古旧图书、资料等;
(五) 具有一定价值的历代生产、生活用品等;
(六) 具有一定价值的历代艺术品、工艺品等;
(七) 其他具有一定历史、艺术、科学价值的文物。
五、 博物馆、文物单位等有关文物收藏机构,均可用本标准对其文物藏品鉴选和定级。社会上其他散存的文物,需要定级时,可照此执行。
六、 本标准由国家文物局负责解释。